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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游人员实行计分管理
游客维权监督有“规矩”可查了。国家旅游局日前颁布的《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》,首次对导游人员实行年度计分管理。
导游人员计分办法实行10分制。一次扣分达10分者,不予通过年审;累计扣分达10分者,暂缓年审;一次被扣8分者,全行业通报;一次被扣6分者,警告批评。
该制度将导游人员违规的扣分行为归纳为27种。规定有下列任何一种行为均1次扣除10分: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;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、赌、毒活动项目;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;欺骗、胁迫旅游者消费;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;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等6种情况。
此外,拒绝、逃避检查,或欺骗检查人员;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;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等1次性扣除8分。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;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等1次性扣除6分。

该《实施办法》规定由国家进行统一的导游人员考试制度,合格者取得导游资格证,进而申请“导游证”。导游分为初级、中级、高级、特级4个等级。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 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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